本網訊 首陽山發電公司自開展“大監督”工作以來,制定了可操作、有針對性的實施方案,明確了公司14個部門的監督職責,組織開展“大監督”培訓,引導各部門及各級管理人員,正確看待監督工作,使“大監督”理念入腦入心,公司上下形成了主動開展監督、主動接收監督的“大監督”格局。
履職盡責、“管業務就要管監督”。該公司各部門在開展大監督工作中履職盡責,發揮專業優勢,不僅對自己業務范圍工作進行監督,也對業務上下游開展監督,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11月6日,燃料質檢部員工在采樣化驗過程中發現1輛運煤車,局部采樣熱值較該批次機械采樣熱值低,采樣人員和煤臺質檢人員通過豐富的工作經驗判斷該輛運煤車輛有可能摻假,紀檢、采購、質檢、供應商等共同對該車煤重新采樣化驗,證實了造假行為,為公司挽回約2萬元經濟損失。二是11月份財務部對燃料采購部申請的預付煤款嚴格履行監督職責,及時核對賬上余額和進煤情況,在該供應商還有定金煤款未兌現前提下,果斷駁回了燃料采購部的預付款申請,為公司節省了寶貴的流動資金,財務部嚴格履行了“管業務也要管監督”的大監督職責。